2006年8月27日 星期日

讓媒體道歉的兩股力量

聯合報日前報導總統女婿趙建銘脫手13克拉巨鑽錯誤資訊,引發趙建銘委任律師顧立雄,要求聯合報用同版面更正 澄清,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聯合報在20日的頭版刊出啟事,表示「趙建銘委託蘇德建出13克拉鑽戒報導,未向趙建銘先生及蘇德建先生查證,特此向兩位當事 人及讀者致歉」。

就在聯合報道歉的兩天後,8月22日上午,一群關心台灣媒體的學生與教授到TVBS門口發起「822挺建民,嗆TV」抗議 活動,要求TVBS為其侵犯王建民隱私的報導公開道歉。TVBS和抗議民眾協商時表示,願意向王建民和他的家人,以及球迷與觀眾致歉。不過,TVBS在隨 後發表的聲明中卻只提到「造成王建民家人心裡上的不舒服……願意向其家人致歉」。

一週之內,兩家媒體接連道歉,在台灣實在難得一見,這對平日倨傲慣了的媒體來說,是件不容易的事,兩 家媒體的道歉或許可以視為台灣諸多媒體的表率,不過,從專業與負責的角度來看,並不值得特別稱許,因為作錯事,向人道歉,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更何況媒 體的一字一句都可能造成社會的重大傷害,謹言慎行、知錯能改,本來就是經營媒體的必要修為。

當然,除了道歉,這些媒體未來是否還能「不二過」,更需要仔細觀察與監督,畢竟從媒體不斷背叛自律公約的生命史,以及利益擺中間的經營邏輯來看,難保不會有類似查証不實、侵犯人權的事再度發生。

媒體之所會道歉,除了自知理虧,受害者特殊身分引發的社會關注以及背後的支持力量,更是媒體願意道歉的重要原因。

顧立雄律師所代表的法律力量是迫使聯合報道歉的主要原因,因為,如果聯合報不承諾錯誤,可能得吃上官司;822「鄉民」的現身更是社會力量的集體展現,縱使 TVBS或各家媒體對王建民的報導未必違反法律,但媒體離棄專業、侵犯人權的作法仍引發社會力量的反制。顯然的,兩起「道歉」事件透露了媒體要自律、要自 我反省,並非來自媒體內部的自我矯正,而是需要透過法律及社會集體行動的兩股他律力量。

不過,即使媒體向大人物道了歉,還有許多弱勢者的傳 播權未能受到法律保障,也沒有得到社會的高度關切。更重要的是,在道歉之後,如果社會不能持續監督媒體中的人權問題,法律未能對弱勢者有更積極的保障,或 者媒體沒有因此體認到社會對媒體的不滿情緒,進一步反躬自省,尋求改進,那麼,這次媒體的道歉,也不過是媒體向大人物認錯的偶發事件,甚至只是商業媒體面 對壓力,危機處理的公關手段,因為,許多弱勢者人權仍然受媒體嚴重侵犯。

了解王建民事件發展,請看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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