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5日 星期一

找回台灣新聞媒體的品質與責任


法國無疆界記者組織公佈2006年全球新聞自由指數評比結果,台灣排名全球第四十三,高於日本與美國,相較於去年第五十一名,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小幅前進。雖然許多人對此結果大肆讚揚,不過,同一天愛德曼公關公司發表的亞洲利益關係人報告,卻指出台灣民眾對台灣媒體的信賴度,只有1個百分點,是接受調查的十個亞洲國家中最低,這項結果,狠狠打了台灣媒體一巴掌。

從新聞自由的發展歷史考察,新聞自由除了與傳統自由主義的主張關係密切外,也相當程度受到市場主義的影響。因為,新聞自由不但強調採訪自由、經營自由,更強調解除政府對媒體市場的管制,因為媒體是商品,直接接受市場檢驗,並且市場自由競爭的結果將會優勝劣敗,去無存菁。



媒體的確需要自由,也必須經過市場檢驗,不過,媒體市場的自由競爭是否真能因此出現品質好的新聞商品?恐怕就是需要先被檢驗的問題。日前新聞公害防基金會發表的報紙觀察報告指出,今年八、九月主要報紙的「烏龍新聞」高達二十則,超過六、七月的十五則。事實上,這幾年來,新聞錯誤、造假、烏龍的情況層出不窮,難道不是市場過度競爭的結果?不過,媒體長期的不當表現也逐漸失去民眾信任,愛德曼公關公司的調查結果一點都不讓人意外。

許多的調查都顯示媒體是台灣的主要亂源,台灣媒體表現也越來越難以獲得社會的肯定,即使如此,「媒體是社會公器」的概念,仍然是各界對媒體的基本期待。只是,這樣的想法似乎是過於一廂情願,越來越少媒體有資格稱為社會公器,甚至媒體也不太認為自己是社會公器,相反的,大多將自己定位為營利企業,獲利為首要的經營原則,因此,新聞是不是真實、公平、客觀?甚至新聞品質是否達一定的水準?對媒體來講已不重要,因為,新聞對他們而言,只是獲利的商品。

但如果在商言商,從「商品」的標準檢視台灣媒體的表現,那麼,是否就真能通過「商品檢驗」?

一個好的企業注重的是產品品質以及客戶服務,這通常是該公司能否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品質好的商品在生產時會遵照一套標準化的作業流程(SOP),除了能按步就班完成作業,同時,也能在層層的生產流程檢驗中確保產品品質;新聞工作也是如此,從佈建、採訪、查証、編輯,到刊出,每個守門的環節,都有一套標準作業程序,都需要小心翼翼,才不致出錯,以維護產品應有的品質。可惜的是,台灣新聞工作往往忽略了包括查証、守門等新聞作業的基本SOP,也難怪媒體「產品」總是沒有品質,充滿瑕疵。

沒有查証的新聞就好比沒煮熟的牛肉麵,是沒有資格端上桌的。不過,新聞品質不良已是個不爭的事實,但更糟的是,媒體的客戶服務品質作得更差。如果客戶對產品不滿意,商家往往會客客氣氣、謙卑以待,就好比客人抱怨牛肉麵沒煮熟,重視服務與商譽的老闆不但會認錯、道歉,有時還會贈送小菜,希望顧客消氣,以後還能時常光臨,生意才能長長久久。

諷刺的是,雖然媒體總是把觀眾需要掛在嘴上,不過,一但閱聽眾或監督團體反應產品太差,或指正錯誤,卻往往又是一付愛理不理的嘴臉,就算是到人家店門口抗議,最多也只是百般無奈、滿腹委曲地說下次改進,和一但發現瑕疵品便立刻回收所有出貨,或者,真正以客為尊,懂得承認錯誤的企業的比起來,這種沒有品質,客服又差的非「理性」媒體業者,還有資格稱得上是「企業」嗎?

提供正確新聞是媒體專業的最基本的要求,媒體未能提供正確資訊,根本就是違反這個行業最基本的規範,即使我們跳開「專業」、「道德」,從純粹商業的角度來看,提供不實資訊(商品)更是有違商業道德,而這種賣假貨以賺取利潤的欺騙行徑,就是巧取閱聽眾的金錢與情感,如果媒體不思考改善,觀眾也沒有必要花錢買謊言、買假新聞等劣質產品,滿足媒體負責任的商業行徑。

或許,以商品利潤為導向的新聞生產,真能為我們帶來多元的選擇與高品質的產品,然而,在台灣媒體還不具真正「企業」資格之前,卻感染了資本主義的一切惡習,鑑往知來,如果利潤至上的經營邏輯不變,未來的品質也很難讓人有信心。

事實上,如果媒體已經拋棄作為社會公器的重要價值,而只將自己降格為獲利的商品,那麼,作一個尊重要消費的誠實好商人。提供無瑕疵,甚至是高品質的好商品,也是在商言商的必要義務與責任,況且,一般商品造成的影響往往只是少數人,但新聞內容錯誤或品質低落卻可能造成對整體社會及文化的重大傷害。從消費者的角度而言,就如同無需忍受不誠實廠商提供的瑕疵品,面對總是提供錯誤、造假資訊的新聞媒體,除了拒絕,更可以展現集體的力量,積極改變對日常生活影響重大的新聞媒體,要求權責相符;而新聞媒體,除了作好到新聞最起碼的正確、負責的品質把關,進而回歸新聞專業與社會公器的本質,達到新聞「商品」必要的社會責任,恐怕是無可推矮的自我要求。

(本文刊於中央社2007年世界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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